董事會及管理層堅持與魏橋紡織的股東與市場保持公開及高透明度的溝通。 董事會 董事會為本公司的執行機構,對股東大會負責,行使以下職權:負責召集股東大會,並向股東大會報告工作;執行股東大會的決議案;決定本公司的經營計畫及投資方案;制定本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案及年終決算方案;制定本公司的收益分配方案及彌補虧損方案;制定本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擬定本公司合併、分立、解散的方案;決定本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委任或撤換本公司經理及根據經理提名,委任或撤換本公司的副經理及財務主管,並決定其酬金;制定本公司的基本管理機制;就公司章程的任何修訂制訂建議;根據法規或公司章程毋須經股東決定的其他重大業務及行政事宜;決定設立特別的委員會及委任及辭任負責的人員;制定重大收購或出售的建議;及行使於股東大會上由股東指派或公司章程賦予的任何其他權利。 監事會 本公司設監事會,本公司董事、經理或其他高級行政人員及財務總監不得兼任監事,監事會由3名監事組成。監事會的任期為3年,可連任。可經成功連選或繼續任期而連任。 監事會須有1名主席,在監事會三分之二或以上的成員同意下選舉產生或罷免。監事的任期為3年,可於重選及繼聘後繼任。監事會成員由2名獨立監事及1名本公司員工代表組成。獨立監事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及罷免;員工代表由本公司員工民主選舉及罷免。 監事會向股東大會負責,並依法行使以下職權:檢查本公司的財務狀況;對董事、經理及其他行政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是否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當董事、經理及其他高級行政人員的行為損害本公司利益時,要求前述人員予以糾正;核對董事會擬交股東大會的財務報告、營業報告及收益分配方案等財物資料,發現疑問的,可以以本公司名義委託執業會計師、執業審計師幫助復審;提議召開股東特別大會;代表本公司與董事交涉或對董事起訴;及行使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監事須列席董事會會議。 積極的企業溝通 公司一貫注重與股東及投資者之間的溝通,因此雇用了匯思訊國際(香港)有限公司財經公關公司做顧問,並建立了公司網站www.wqfz.com,於二零零三年九月開始啟用,提供有關魏橋紡織的資料及最新活動的情況。網站內容包括公司介紹、投資者關係、產品簡介及公司最新資訊,而本公司亦會定期更新網站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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